民事检察工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一环,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在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过程中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质效,以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导向,努力提高整体监督水平。
一是积极依法能动履职,提升监督质效。找准问题难点,以理念变革推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针对民事检察监督线索少、形式单一的问题,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衔接,在卷宗调阅、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做到监督、配合、支持并重。自觉树立精品意识,严格把握案件提抗标准,做到抗点准确,力争案件能抗得出、判得下。认真细致对待每一件监督申请,耐心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努力做到客观公证,让人民群众尊重司法。
二是注重检察建议制作,增强监督权威。积极调查核实,反复研判案件,做到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建议精准,确保检察建议刚性监督效果,提升检察建议质量。秉持科学严谨、精准监督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理念,分析问题成因,研究对策建议,仔细打磨每一份检察建议,确保释法说理严密充分,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素能。积极开展民事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线上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干警学习优秀地区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加强岗位练兵,通过“传帮带”、“一帮一”等方式,短时间内着力提升干警检察工作技能,不断强化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
四是做好跟踪督促工作,巩固监督成效。对于发出的检察建议不仅要回复还要看效果。对发出检察建议的案件进一步采取跟进措施,由专人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跟踪了解,督促法院落实检察建议,做到检察建议有回复、有落实,确保监督成效。
五是加大宣传活动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把专业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活泼生动的微动画,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和微信朋友圈实时转发进行多途径开展宣传。同时通过在县城集中区悬挂横幅、散发民事检察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多方面开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