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1年2月,1973年11月撤销,1978年9月恢复成立,2016年有内设机构15个,派驻乡镇检察室9个。2018年1月落实司法改革,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机构和人员整体转隶到监察委,目前,我院有内设职能部门5个,派驻乡镇检察室9个,政法干警41名,工勤5名,聘用制人员35名。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近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与聚焦主责主业有机结合,以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智慧检务为动力,按照“抓党建促队建,强监督塑公信,育亮点树品牌”的工作思路,协调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均衡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改革管理和检务保障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我院先后荣获甘肃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检察院、“两联系、两促进”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和“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先进集体。党支部被评为“白银市五星级党组织”和“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45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