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树麻雀引发的深思?
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很不解的问检察官:“我种了100亩糜子,却被麻雀大量采食,导致产量大幅减少,对我们庄稼人来说,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它消灭,没想到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尼龙网下面的真相
2021年8月31日,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在会宁县刘寨镇北刘村其自种地架设20张尼龙网,用来防护鸟类采食粮食,共捕获鸟类100余只,现场遗留12只。经鉴定,送检的12只麻雀系被列为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树麻雀,一只树麻雀的基准价值为人民币300元,12只合计人民币3600元。
老百姓眼里的“四害”跃然变身“金凤凰”?
麻雀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然而,许多人不知道的是,麻雀已经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按照法律规定,猎杀20只以上就构成非法狩猎罪。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围网进行狩猎的,只要达到情节严重,不管猎守的目的如何,均构成犯罪。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在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自愿认罪认罚。对周边的老百姓也起了宣传警示作用。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检察官决定对此案运用公开听证程序,听证会主要围绕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展开。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本案的案情、证据及拟作出不起诉的理由,现场分别听取了案件当事人、人民监督员、人民听证员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认罪悔过,参与听证人员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处理均无异议。
保护野生动物,守护人鸟共同家园
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更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本要求。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每个公民要从自身做起,要懂法、知法、守法,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