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婵娟,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在玉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案件管理办公室、公诉科等部门工作。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女检察官入围奖”、“甘肃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检察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白银市先进工作者”和平川区“十佳政法干警”、“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连续7年均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二次。
张婵娟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办理批准逮捕的200多起案件,最终全部被做有罪判决无一错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追捕遗漏犯罪嫌疑人1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全部被公安机关采纳。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她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3年被抽调筹建案件管理办公室,她积极探索案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独创性提出“案件质量四色评级”工作模式,杜绝130多件“瑕疵”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发办案期限预警400余次,纠正办案程序、法律文书不规范200余次,对2400余件案件进行了逐案评查,案管工作自设立之后一直位列全市第一,经验做法在全省案管工作会议上推广,省内外十余个兄弟检察院前来学习借鉴案管经验。
2016年底,张婵娟被调整到公诉科负责工作,她虚心学习,自我加压,主动承担办案重任,快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先后办理了杨某等89人网络电信诈骗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此同时,她注重队伍建设,针对公诉人才断档、实战经验缺乏、案件任务繁重等诸多难题,理清工作思路,从转变管理模式入手,根据人员确定“工作搭档”, 以“二帮一”导师制为平台,注重经验传承和团队建设,打造人才高地,多名年轻干警获得省级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她创建“公诉微讲堂”的学习方式,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刊登,着力打造的“不起诉公开听证制度”,被上级院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2019年,张婵娟被任命为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面对全新的岗位,庞杂的工作,她不敢有丝毫懈怠,努力适应工作角色,又恰逢扫黑除恶斗争进入攻坚期,涉黑涉恶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办案高峰,她带头办理了该院首例涉黑涉恶案件,王某等多人利用家族势力长期横行乡里、暴力讨债、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他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几名被告均拒不认罪,厚厚的100余本卷宗,她带领专案组加班加点形成了400多页24万余字的审结报告,针对案件证据存在的缺失、瑕疵等问题,向侦查机关提出取证意见30余条,追加遗漏犯罪事实9起,最终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作为院扫黑办主任,张婵娟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犯罪背后深层次问题进行分析,撰写综合治理报告,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堵塞社会治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三年多来她提起公诉300多件700余人,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为创建“平安平川”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张婵娟主动请缨加入战“疫”一线,每天11个小时坚守在室外执勤岗位。她值守的老旧小区人数众多,人员构成复杂,防控难度极大。她逐户摸排外来人员情况,逐人登记进出人员信息,逐辆查验车辆资料,宣讲国家政策,安抚居民情绪……最终圆满完成“绝对管住”“零冲突”“零遗漏”“零感染”的管控目标,但她却因此冻出了严重的荨麻疹,仍然带病执勤。她积极与法院对接,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及时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涉疫情防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检察机关能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为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她白天执勤,晚上拖着疲惫的身体加班,办理自己和不能返岗同事即将到期的案件,使案件不因疫情受影响,各项业务有条不紊推进开展,在仅有五分之一部门人员到岗的情况下实现了防控办案两不误的管理目标。
“唯艰忍者始能遂其知”,自从穿上那身象征公平正义的制服,戴上那枚凝聚法律追求的检徽时,张婵娟能刚也能柔,把自己的命运和检察事业紧紧连在一起,尽展人生价值的青春风采!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女性柔弱的双肩担负着公平正义,把20年最美好的韶华奉献给了政法事业,演绎着一位平凡女检察官的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