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提升消防安全意识,2月11日上午,靖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看守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联合检查组充分了解了看守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详细查看了电器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乱拉电线、插头,配电箱、照明设备有无超负荷运载;重点查看办公楼、配电机房、内监区等重要场所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到位,消防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实地查看厨房等用火场所,煤气罐是否按照要求放置,厨房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理。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源。检查结束后,驻所检察室、县消防大队与看守所就监区消防建设召开座谈会,通报了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就加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和用电设备维护等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扛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要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筑牢安全防线。
三要强化宣传机制,普及消防知识,利用监区广播宣传消防和自救逃生常识,提升监区人员的消防常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四要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各项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消除了监室内外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有效提高了监管民警的消防安全意识,为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靖远县检察院还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安全稳定开展。
靖远县院(陶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