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告促公正 以案释法促教育——一场开在村委会的不起诉公开宣告会
为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3月1日,景泰县检察院在寺滩乡寺滩村村委会对一起盗窃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村委会代表、村民代表应邀参加。
案情回顾
殷某某、张某某在景泰县某砂地,看见堆放在田间的葵花饼饲料,二人商量晚上盗取葵花饼饲料喂羊,当夜,殷某某夫妇二人与张某某夫妇二人各自驾车至葵花地附近,将饲料装满车后离开,在返回途中被人发现报警,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3900元。
会场直击
公开宣告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殷某某、张某某等四人涉嫌盗窃一案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并结合被不起诉人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和认罪认罚情况和相关法律依据,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释法说理和训诫教育,现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人民监督员对四名被不起诉人进行教育引导,希望他们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深刻认识违法犯罪行为对国家、社会和个人产生的危害结果,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四名被不起诉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追悔莫及,同时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今后一定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送达,体现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尺度”和“温度”,能够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本案的办理是景泰县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运用公开宣告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体现,公开宣告能够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检察工作,同时监督检察权规范运行,让检察人员零距离接受人民监督,让司法办案更加规范透明。景泰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公开力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