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日在白银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志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甘肃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双一流”创建①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驱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推进“12345”新时代白银强检工程②,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聚焦中心大局,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
紧盯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精准履职尽责,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依法履职“战疫”。批捕涉疫犯罪14人,起诉26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领群众强化法治观念,维护联防联控秩序;出台办案指导意见,讲究司法策略和方式方法,保障复工复产;抽调259名检察干警投身疫情防控,平川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系统疫情防控表现突出集体。
(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开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专项工作,精准打击“精神传销”等渗透破坏活动,全力投入平安白银建设,严惩危害群众安全犯罪,批捕468人,起诉967人,制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检察建议70件。
(三)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惩危害“三农犯罪”,批捕341人,起诉1089人。落实司法救助③“应救尽救”要求,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争取并发放司法救助金114.9万元,景泰县检察院一件司法救助案入选“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加大项目产业帮扶力度,协调落实资金383万元,帮联的2个贫困村、422户贫困户顺利脱贫摘帽。
(四)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部署“强化法律监督促进黄河流域(白银段)治理保护”专项行动,开展“黄河四乱”问题专项督查,推进环境资源问题专项监督,立案调查涉河湖案件93件,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04件,督促整改179件,提起公益诉讼12件,提起公诉34人。与内蒙古阿拉善盟和宁夏中卫市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凝聚形成黄河上游跨区域保护合力。生态环保检察考核位居全省第一。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方针,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双联系双促进”专项行动④,与市工商联、白银高新产业园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对接机制,联系走访商会、企业771家,帮助解决困难、诉求123件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侵犯民企权益犯罪,批捕72人,起诉389人;落实涉民企“慎捕慎诉”实施细则,明确16条不批捕、不起诉情形,依法不批捕15人、不起诉82人,将司法办案对企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六)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高压态势,核查处置涉黑涉恶线索29件,批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33人,纠正漏捕、漏诉70人,实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着眼长效长治,向14家单位集中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并跟踪督导整改;撰写的非法放贷、前科人员再犯罪等专题调研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系统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二、突出主责主业,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适应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四大检察”⑤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深化“捕诉一体”改革⑥,与市公安局建立刑事案件应急处置协调机制,依法对各类刑事犯罪批捕616人,起诉1842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不批捕193人,不起诉733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38件,监督撤案65件,纠正漏捕漏诉24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7件次;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5件;依法纠正减刑、假释不当案件115件,靖远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与市监委联合出台办理职务犯罪协作配合办法,依法提前介入⑦44件,决定逮捕16人,起诉38人。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权,依法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犯罪3件5人,侦查经验在全省作了交流。检察业务唯一核心评价指标“案—件比”⑧达到全省最优。
(二)有效做强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制订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案规程,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17件。受理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0件,依法提出监督意见43件,法院采纳率为95.3%。对法院裁判结果适当的,充分释法说理,促使息诉服判。坚持纠正审判程序违法和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并重,提出检察建议46件,采纳率100%。深化虚假诉讼⑨监督活动,办理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离婚财产纠纷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全部采纳。
(三)不断做实行政检察。树立案结事了政和理念,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08件。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受理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6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件,采纳率为100%。深入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⑩”专项活动,运用监督纠正、促进和解、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等方式方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2件,为涉案群众解忧纾困,让司法更有温度。加大行政执行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的意见》,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32件,发出检察建议131件,全部得到采纳。
(四)稳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配合出台并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暂行办法》,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解决问题为要”,当好“公共利益代表”。聚焦重点领域,摸排线索356件,立案调查349件,同比分别上升39%和46%;发出诉前检察建议⑪310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293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今年判决的17件全部胜诉。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开展国有文物和明长城(白银段)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发现线索69件,立案调查6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件,行政机关回复并整改42件。建立实施一体化办案机制,组建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⑫,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构建协同化社会化公益保护格局。365提现一般多久到账_office365无法打开word_365bet手机下载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宣传报道,会宁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林草局共建占地1000余亩的生态公益修复基地,让损害生态公益者为生态环境修复买单。
三、坚持司法为民,拓展做实民生检察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司法为民办实事活动。
(一)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深入开展“打击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与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综合运用监督、打击、约谈、检察和解、支持起诉等方式讨薪维权,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起诉2件4人,会宁县检察院帮助500余名农民工讨回欠薪837万元,平川区检察院帮助180名农民工讨回欠薪315万元,
(二)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实行“领导班子每月一天集中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工作制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48人次,化解信访积案24件,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在市综治中心设立市司法监督服务中心,通过党的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机融合,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在法治轨道上高效办理。
(三)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牵头召开公检法司“四长”联席会议,与市中级法院开展联合培训,印发实施办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216人,适用率88.2%。对情节轻微、危险性小、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22人,不起诉610人,建议适用轻缓刑1037人,最大程度促进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
(四)创新举措呵护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观护帮教275人,依法不捕不诉21人。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法治副校长工作,举办法治进校园活动90余场次,景泰县检察院被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校外培训乱象治理等调研报告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相关部门整治规范。
四、深化创新驱动,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开展检察公信力建设年活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一)优化管理塑公信。健全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组织实施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基层检察院业务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激励创优发展。实现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常态化制度化,两级院检察长依法列席48次。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管控,建立以实体评查与程序评查并重的评查模式,对2521件办结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将评查结果归入员额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两级院领导办理案件1082件,占24.9%。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综合发挥检委会把关、检察官联席会议会商、流程监控等作用,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二)阳光司法塑公信。建立党政领导层级走访和代表委员定期联络制度,走访各级党政领导129人,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事项14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18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37人次,向社会公布终结性法律文书1861份,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87件。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112场次,开展公开宣告、公开送达187场次,努力做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工作做法被省委政法委推广。
(三)以案释法塑公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活动60场次,普法宣传工作受到省委“七五”普法验收组充分肯定。出台加强改进案例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类案强制检索参照制度,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加强案例提炼推介工作,组织开展“检察官最满意案例汇编”活动,2起案件入选“甘肃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13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案例。
(四)打造品牌塑公信。重视品牌亮点打造工作,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标准打造市级品牌21项、省级品牌3项。全面加强检察宣传工作,与省、市电视台合作开办“立言说法”普法栏目,播出节目15期,拍摄系列短视频42期,获评第二届“陇原剑”杯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市检察院和平川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五、从严治检管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和“四个铁一般”要求,强化强基导向和工作措施,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抓实政治能力建设。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中心组第一议题,长期坚持、形成惯例。建立落实政治优先评价标准,强化“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和理念”。开展“党建引领塑公信”活动,打造“评星定级”⑬“两亮一诺”⑭等特色党建载体,市直机关工委组织84家市直单位实地观摩。
(二)抓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拔调整市县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8名,选升晋升高级检察官8名,选派4名优秀年轻干部上派下挂,完成各类检察人员职级套改工作,检察队伍活力不断显现。重视专业化建设,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联合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组织业务素能培训177人次,组织庭审观摩、业务竞赛等活动23场次,2名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1名干警被表彰为白银市第五届道德模范。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制订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廉政约谈46人次,以案为鉴3次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代表在全省政法系统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认真配合做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延伸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组织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整改各类问题91件,着力打造令行禁止、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纪律部队。
(四)抓牢基层基础建设。始终把基层基础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培优育亮、观摩推广”工作模式,在五个县区检察院分别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促进基层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提升。发挥市检察院检察科技中心作用,完成检察工作网“桌面云”、数据存储、“聚力云”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等部署任务,智慧检务迈上新台阶。加大对下指导督导力度,落实“五步工作法”⑮,实行市院领导包院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平川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会宁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创优发展、成效明显,服务大局重点工作和检察业务综合考核位居全省第二,全市有9个集体、1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15项工作做法被省级以上机关推广,检察工作被市上领导12次批示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深度广度还有待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能跟不上时代发展,基层检察院班子年龄老化、结构不优的问题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振精神、强化措施,聚焦主业、改进工作,努力为白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政治统领上再强化。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在服务发展上再发力。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抓好“六项重点工作”⑯,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履职尽责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运行,依法保障乡村振兴。结合白银实际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宜居新白银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在履职尽责上再主动。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规范拓展案件范围,履行好“公益代表”职责。
四是在司法为民上再深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突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持之以恒推进法治副校长、信访积案化解、司法救助等民生检察工作。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参与和支持,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大力加强白银检察公信力建设。
五是在改革创新上再探索。着眼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好、巩固好、发展好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做好廉洁风险防控,确保放权不放任。优化检务管理,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健全完善业绩考评机制。
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六是在自身建设上再加强。扎实推进“铸检魂”主题年活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会同地方党委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大力选拔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狠抓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有关用语说明
1.“双一流”创建:是指白银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打造一流检察队伍、创造一流检察业绩”活动,致力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符合新时代需求的一流检察队伍,创造与时俱进、特色显着、优势突出的一流检察业绩。
2.“12345”新时代白银强检工程:是白银市检察院党组经过深入研判论证,在2019年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近一时期工作目标和基本思路。“1”是指以“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2”是指务实补强司法办案、诉讼监督“两根支柱”,“3”是指确立推行监督精准化、办案精品化、管理精细化“三项标准”,“4”是指均衡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5”是指大力实施政治强检、业务强检、素能强检、公信强检、科技强检“五强战略”。
3.司法救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因他人犯罪行为遭受重大损害,且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和其他社会救助,导致生活困难或者医疗救治陷入严重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给予临时性、救急性资助的救助制度。
4.“优化营商环境双联系双促进”专项行动:是白银市检察院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而部署开展的专项活动,“双联系”是指检察院联系工商联和白银市“一区六园”管委会,检察院党组成员联系重要商会和园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企业不限园区内的),“双促进”是指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促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5.四大检察:是将检察机关目前主要的工作业务划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版块,统称“四大检察”。
6.“捕诉一体”改革:是本轮刑事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前,检察机关的批捕和起诉职能分设,改革后检察机关对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7.提前介入:是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侦查和调查工作,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侦查、调查取证工作,完善案件证据体系,并对是否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准确适用法律。
8.“案—件比”: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诉讼环节。“案—件比”最理想状态是“1:1”,“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周期越短,社会效果越好。
9.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虚构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提供虚假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获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10.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检察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与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处理,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的一种行政检察履职行为。
11.诉前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向该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恢复受损的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
12.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是为强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维护公共利益,在检察机关指导下建立的志愿者组织,主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举报、协助调查取证及宣传等活动。
13.“评星定级”:是白银市检察院探索推行的一项创新性党建工作制度,主要以党支部为单位,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同时进行,有针对性地设置了“十项正向评价”和“十项反向评价”内容,在年度党建考核过程中,根据测评情况逐人逐项评定得红星、黄星和不得星的数量,以此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将“评星定级”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年终考核、干部选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14.“两亮一诺” :是指党员通过“亮出党员身份、亮出岗位职责、公开党员先锋承诺”形式,大力推进市检察院便民服务型窗口建设,着力提升服务窗口对外形象和检察公信力。
15.五步工作法:是省检察院为了分项、分段推进落实提升既定目标任务,采取的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工作方法。
16.六项重点工作:是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六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