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打造校园周边“无烟”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6月24日上午,我院与区烟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分局五个部门联合对城区多所中小学校周边的副食店、文具店等商铺开展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普法宣传教育。
在活动中,检察官与参与部门人员当场向商户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烟草制品以及销售烟草制品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烟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同时对商户店内有无烟草制品、卷烟零售店铺的地理位置、持证经营情况以及有无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贴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