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定好好读书,以优异的成绩回馈社会。”被不起诉人痛哭着说道,这是6月29日在会宁县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的一幕。
6月29日,二级大检察官、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会宁县检察院主持听证会,对一起涉嫌诈骗案公开听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二级研究员姜成英,甘肃省政协委员、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拜荣静,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杨豆豆,会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张克青,会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锦林作为听证员,从第三方立场对案件评议。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积极探索,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活动的重要方式。通过公开听证,听取来自社会各界人员的意见,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下,目的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级大检察官朱玉介绍。
据了解,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嫌疑人通过网络聊天认识被害人贾某某后,编造虚假姓名,以谈恋爱为名,先后骗取被害人财物25000余元。案发后,嫌疑人主动退赔全部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全面展示了案件事实、证据,详细阐述了案件定性、拟作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员现场向犯罪嫌疑人、办案人提问并发表意见。朱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教育训诫,要求她认真学法守法、改过自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该起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同意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既消弭了社会矛盾,又给了拟被不起诉人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实现了法律刚性与司法温度的有机结合,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由省检察院检察长亲自主持,让我真切体会到了检察为民情怀。”人民监督员拜荣静表示。
朱玉对听证活动做了总结,听证是检察机关坚持为民司法根本立场的具体体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有利于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下一步,全省机关将推动公开听证规范化、常态化,拓展听证范围,进一步提升检察听证影响力,助力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满意度。
近年来,在最高检的大力推进下,甘肃省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由各级检察院“一把手”带头,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