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服用了咱这款药,我多年的飞蚊症得到了缓解,连精气神都好了很多!”这样的电台广告是不是很熟悉?主持人和“患者”之间进行一番“专业、真诚”的互动后,消费者们很容易就掏出手机下单,享受所谓的“优惠”。
日前,针对这类广播电台发布虚假广告、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药品安全问题,云南省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健康中国’作为我国2035年发展总体目标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并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检察机关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群众生命健康,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体现。”云南省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下称昆明铁检分院)办案检察官李燕表示,自己通过办案深切感受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等合法权益的工作责任十分重大。